伊之密(30041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 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称"《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