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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之密(300415) - 坏账核销管理制度
YIZUMIYIZUMI(SZ:300415)2025-10-28 11:35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坏账核销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坏账核销管理制度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坏账核销管理制度 4.5 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的,按债务重组协议不再收取的款项; 4.6 应收款项的拖欠时间在一年以上,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者收回 可能性极小;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收款项的核销管 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有效防范化解应收款 项损失风险,使相应的财务报告能更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等有关规定和《伊之密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应收款项是指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款 项、应收利息和长期应收款。资产减值准备是上述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坏账损失是指有确凿和合法证据表明该项资产的使用价值 和转让价值发生了实质性且不可恢复的灭失,已不能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流入。 包括已计提和未计提坏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