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邦新材(30126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明确 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法行 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订本规则。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会议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 本规则。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 本规则的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和召开股东会 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会议正常召开,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行使职权。 (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 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