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邦新材(30126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零二五年十月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 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 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 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 上比例并担任主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1/3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 集和主持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