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邦新材(30126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零二五年十月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规避风险,实现 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 程》和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权,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 干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 委员会中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