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邦新材(30126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 公允、合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 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法律法规 以及《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 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三)关联方如在股东会上享有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均应对 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 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回避,应按本制度规 定程序参与表决,但必须单独出具声明;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