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信东方(30008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 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董事会应建立健全董事会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董事会工作运行规 范,有章可循,同时还需制定董事会文件管理的有关制度,所有文件和议案都要 按规定归档保存。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六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 2 人,职工代表董事 1 人。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置 1 名联席董事长,与董事长合理分配权责, 联席董事长根据董事长的授权行使职权。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