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科股份(30084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DKEMDKEM(SZ:300842)2025-10-28 11:35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帝科 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担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董事会办公室可以设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向董事会秘书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未授权予经理的公司重大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若按照《公司章程》、《股东 会议事规则》,需经股东会审议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 第五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六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