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科股份(300842)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应当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 或者所需的原材料,不得参与从事其他的期货业务;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的数 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原则上应不超过相应期限预 计的现货交易量;期货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相应的期货 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出公司现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该合同实际 执行的时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全 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 披露工作,加强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健全和完 善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保护投资者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公司实际业务情况, 特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