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隅冀东(00040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 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1 (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 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 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 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公司整体价值,实现 尊重投资者、回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