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隅冀东(00040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已经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议事程序,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 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 股东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