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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力科技(30159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创业板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公 平对待所有股东,并维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一节 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 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员。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