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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力科技(30159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主要负责指导内部审 计部门的工作、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确保董事会对公司和 股东负责。 第三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 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