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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力科技(30159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定期或临时报告,并在定期 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