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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尔特(00279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R&TR&T(SZ:002790)2025-10-28 11:36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五条 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集中管理和使用,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 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 专户。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 应由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控 股子公司、商业银行和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共同签署三方监管 协议,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应当视为共同一方。 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的, 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一 个月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及时公告。 第六条 公司应当至迟于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 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三方协议")。三方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中; (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的募集资金项目、存放金额; (三) 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 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 20%的, 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 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四) 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对账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