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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尔特(00279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R&TR&T(SZ:002790)2025-10-28 11:36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 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 确保公司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 的信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 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 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 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经理层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 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2. 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3. 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