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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尔特(00279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R&TR&T(SZ:002790)2025-10-28 11:36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并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 管理人员; (八) 列席董事会会议; (九) 《公司章程》、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责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 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 规范总经理的行为, 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厦门瑞尔特卫浴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特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 作。 第四条 总经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