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电子(688183) - 生益电子总经理工作细则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规范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行为,保证高级 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 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 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