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电子(688183) - 生益电子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秘书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从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公 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并在公司上市 后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是公司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 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为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 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 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四)熟悉公司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