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新材(00061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 开、公允的原则,充分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管理,按要求做好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 履约和监督。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 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公司董事会秘书室负责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完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相关制 度,指导、督促、检查各专业部门规范关联交易管理;负责组织将关联交易的议 案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财务部负责关联交易的会计记录、核算、报告及统计分析工作,并按月 度报董事会秘书室。 各专业部门负责根据生产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