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海螺新材(000619)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本办法所指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 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 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 也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