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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荣股份(300195)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MKMCHINAMKMCHINA(SZ:300195)2025-10-28 12:06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接受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荣股份)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为本计划制定的《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就本计划第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