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久之洋(300516) -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JIRJIR(SZ:300516)2025-10-28 12:42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 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具体操作细 化,属于具体制度。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 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