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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山股份(30025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KAISHAN GROUPKAISHAN GROUP(SZ:300257)2025-10-28 12:41

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开 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可按 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行使职权,不得越权形成决议。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为董 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第二章 董事会的召集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三章 董事会的提案与通知 1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