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天酒店(00042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 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推荐适任人选并提出 建议。提名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过半数应当为独立 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 当提名委员会委员人数低于本工作细则规定人数时,董 事会应当根据本工作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