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发控制(00073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1.4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1.5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的,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以内召开。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28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 1 总则 1.1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1.2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1.3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