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相股份(300427)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与公司相关的其他相 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红相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或者投 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 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的行为。 第三条 董事长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和 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公司证券部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常 设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