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相股份(30042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 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程序及决议 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 板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 及《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 定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 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之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在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