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相股份(300427) - 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10月)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 人员恪尽职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第三条 内部问责制是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其所管辖的 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以及从事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和股票内幕交易的人员, 因其故意、过失或不作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的制度。 第四条 内部问责的对象为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