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相股份(30042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做好 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效防范内幕交易 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红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 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不得公开 或泄露公司内幕信息,也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