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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30030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CIXINGCIXING(SZ:300307)2025-10-28 12:43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部门及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力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 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 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2、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 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