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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30030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CIXINGCIXING(SZ:300307)2025-10-28 12:43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 资融券交易时,也应该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视作本 人所为,也应该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