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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特新材(30098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GETOGETO(SZ:300986)2025-10-28 12:44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 1页 共 13页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 和部门。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志特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当发生或拟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的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