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志特新材(30098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GETOGETO(SZ:300986)2025-10-28 12:44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及《江西 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 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义务,履行相应的 工作职责,并获取相应的报酬。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金融、法律等 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应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颁发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