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特新材(30098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人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充 分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 之审议、审批,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 利益; (二)公司应当与关联人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 务及法律责任,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 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 (三)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 以比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