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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迈科技(002595) -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恭运免于发出要约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恭运 免于发出要约的 法律意见书 德和衡证律意见(2025)第614号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银泰中心 C 座 12 层 Tel:010-8540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恭运 免于发出要约的 法律意见书 本所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已得到公司的保证,即公司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所有 文件及相关资料均是真实的、完整的、有效的,无任何隐瞒、遗漏和虚假之处,文件 资料为副本、复印件的内容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提交给本所的各项文件的签署人均 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本法律 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 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 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