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外山(68841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可以在公司上市前托管在为公 司提供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保荐服务的保荐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 规定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 规的交易。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以《公司章程》中所界定的人员为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