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外山(6884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高")薪酬管理,建立公司完善的激励和约 束机制,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对象为: (一)董事:指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分为在公司任职 的非独立董事与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四)体现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与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 展的目标相符; (五)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权利与责任对等、利益与风险共担、奖励与处 罚并举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订公司董 事、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