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臣倍健(30014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 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告义务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 报告。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负有向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 知重大信息的义务,并应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持续地 报告重大事项的发生和进展情况,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