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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臣倍健(30014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By-healthBy-health(SZ:300146)2025-10-29 07:51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升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公司董事会负责。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期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