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眼镜(300622) - 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 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的有关 要求以及《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从事证券分 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的机构及个人、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及个人新闻媒体及 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等特定对象(以下简称"调研机构及个人")的调研或采访、 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新闻发布会、路演、现场参观等投资者关系活动,增 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