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眼镜(30062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加强对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 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