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眼镜(30062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务和职责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机构要 求披露的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