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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迪集团(603726)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Langdi GroupLangdi Group(SH:603726)2025-10-29 08:19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委员会指 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内审部设负责人一名,审计人员若干,负责人必须专职,负责内审部日常审计 管理工作,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理论知识和专业能 力: (一)具有审计、会计、经济等某一方面的专业特长和实践经验,熟悉公司的经营活动 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胜任能力;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加强 内部审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负责内部审计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公司的治 理结构、财务收支、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