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艾录(301062) -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 十月 | | |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将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艾 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