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川科技(688320) -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即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指定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