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川科技(688320) -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以及(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或 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 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 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第四条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制度的相关 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