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川科技(688320) -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议事和决策程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保 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和《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战略和重 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人,职工代表董事 1 人,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