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申新材(000782) - 财务管理制度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十月 | | |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规范公司治理,广东恒申美 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下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 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会计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并结合本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简称"各分、子公 司 ");各分、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 财务组织与权责 一、财务组织体系及机构设置 1.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 实性、合法性负责。 2.公司设立财务总监岗位,财务总监是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和组织公司 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并对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公司设置财务部,专门办理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事项,财务部配备与 工作相适应、具有上岗执业资格且具有相应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部门经理和会计人 员;财务部根据会计业务设置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 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