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勃股份(30122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其中至少有 1 名会计专业人士;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第四条 ...